《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文件的疑问
来源:国土空间规划局
时间:2022-10-31
索引号: |
主题:建议留言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部 |
生成日期:2022-10-31 |
体裁:其他 |
实施日期: |
废止日期: |
网名:田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330 **************
邮箱:963* @*****
电话:151 ******
通讯地址:浙江省 ************
咨询:《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中,2.1第一段,原文“各地应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的基础上,按照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城区范围确定等部有关标准规范,形成符合规定的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和工作底数。”中的“城区范围确定等部有关标准规范”这个“部”字是否应去掉,改为“城区范围确定等有关标准规范”,不然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或者是我对相关规范理解有误,请相关领导帮忙解读,谢谢!
回复:您好!此处的“部有关标准规范”强调的是部制定的国标或行标,而非地方标准。(国土空间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