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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自然资源部 |
生成日期:2023-02-23 |
体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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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名:冯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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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按照新地灾资质办法,同一资质单位是否可以同时持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回复:您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对同一单位同时持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未做限制性规定 。(地质勘查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