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12个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的公示
来源:矿业权管理司
时间:2023-11-16
索引号:000019174/2023-00056 |
主题:矿业权管理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部 |
生成日期:2023-11-16 |
体裁:公示 |
实施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西藏日喀则康马县斯丁卓巴锑矿预查等12个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矿业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至12月28日(3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kyqsb@mail.mnr.gov.cn。
自然资源部
2023年11月16日